清河门区2023年卫生事业工作综述

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65 来源: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2023年卫生事业工作综述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河门区卫健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保证人民健康为目标,全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一、党的建设工作  

(一)明确目标责任,履行党建职责。实行目标责任治理,积极统筹谋划党建工作,年初制定了《2023年卫健局党建工作要点》,使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重点,构建起抓党建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工作、沟通思想、诚恳帮助,善意批评,形成了班子成员生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思想上互相交流、政治上互相信任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的进一步提升,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得到明显加强。

(二)加强理论学习,深化主题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依据党建工作要求,依托新时代学习讲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过好组织生活。利用观看专题教育片、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4次,书记讲党课4次,“新时代大讲堂”12次。结合本单位的特色,不断强化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成效,使党员干部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严格程序措施,做好党员治理。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重从一线业务骨干中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全年转出党员2人,递交入党申请3人,现有积极分子4人,通过基层支部培养考察,党组研究,确定预备党员1人,在春节对生活困难党员进展了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严格标准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准时足额上缴党费。

(四)健全服务体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世界无烟日”、碘缺乏病等健康活动;二是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深入养老院开展健康义诊及中秋节走访慰问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家庭健康指导讲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普及科学知识,坚持以科学的方法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

二、卫生健康工作

(一)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1、强化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工作,2023年我区25家基层医疗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参加慢性病等诊疗培训,清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骨干医生参加了定点培训,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2、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进度有序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都得到提高,肺结核管理率达90%以上;严重精神病障碍管理率达80%以上;孕产妇90%以上;0-6岁儿童管理率达85%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率保持在90%以上。

3、不断提升“强基行动”工作,两镇卫生院在完成3个强基卫生室的基础上,2023年将加强基层卫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健康乡村,提升全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建强9个村卫生室(乌龙坝镇5个.河西镇4个),两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的市级审核。

4、持续巩固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三模式”,不断丰 签约服务内涵和服务方式,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履约基础上,2023 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 85%以上。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传染病工作

1)做好新冠病毒、猴痘等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于每日10点前督促区医院及两镇卫生院及时上报发热门诊人数。每月4号、14号、24号上报不明原因肺炎报表,共计肺炎病例236人,不明原因肺炎0人;每周三上送新冠测序样本,累计24份。

2)做好监测传染病系统自动预警工作,及时审核传染病网报。2023年中心共审核预警20条,审核传染病网报119条。

2.计划免疫工作

确保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各项指标均达标。做好疫苗配送工作,2023年为清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配送疫苗共 6088支,其中免疫规划疫苗3488支,非免疫规划疫苗2640支,计划免疫疫苗的单项接种率达90%以上。

3.食品安全及合理膳食工作

1)合理膳食评估问卷、录入、宣传、总结等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2)进一步提升自身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日常督导工作, 2023年共计上报病例63例。

4、慢性病相关工作

对辖区内提交的死亡病例直报进行审核、上报, 2023年全区网络报告死亡病例521例;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2023年共接收29名结核病人并开展追踪工作,督促及时就诊。

5、艾滋病工作

帮助艾滋病患者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并定期进行日常电话随访;每月网报高危行为干预数据及CD4和病载;按时上报检测咨询信息数据表及上报梅毒防治管理信息。

6、职业病工作

对辖区内管理的职业病患者(尘肺病|矽肺)进行电话随访登记并录入职业病管理系统;审核辽宁省职业病预防信息质量控制平台提交的数据并上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及时录入系统及整理资料归档。

7、地方病工作及检验工作

1)对我区布鲁氏杆菌患者进行电话随访并录入系统上报,督导其用药。

2)对全区50名发热病人开展疟原虫监测工作,50份血检片全部阴性,镜检复核5张血片,血片阴性结果合格率100%,血片制作合格率95%。

3)做好碘盐监测工作,2023年对我区实验小学、新北小学共2所在校小学生(8-10岁儿童)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共采集在校学生尿液样本202份,家庭盐样202份。对全区两镇和四个街道开展常住人口孕妇食用盐碘含量监测工作,共采集孕妇尿液样本100份,碘盐样本100份,并对全区506份样本开展检测工作。(碘盐样本242,尿液样本264份)

8、学校卫生工作

2023年3月及2023年10月,中心分别组织何氏眼科、百姓齿科等专业医技人员,分别对我区实验小学、新北小学、第十中学共3所在校中小学生,以及实验小学幼儿园、新北小学幼儿园、万祥幼儿园、晓娟幼儿园、智慧星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了2022年及2023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项目健康体检。累计监测学生3543人,其中中学生626人,小学生2515人,幼儿园402人,受检率达到了100%。

2023年9月,组织并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工作,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口腔监测,筛查适龄儿童322人,口腔检查人数318人,完成窝沟封闭牙数181颗(任务数175颗)。

9、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工作

2023年6月开展2022年6-36月龄婴幼儿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 2023年12月开展2023年度全龄段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现场采样和问卷调查完成后,按照国家要求,将尿样本进行分离分装,登记扫描打包后,全程冷链运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10、水质检测工作

每季度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城镇、农村安全饮用水的检测工作,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结果。

11、宣传工作

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碘缺乏等多个宣传日,均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手袋等宣传品,多种方式进行安排宣传,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及对疾病预防能力,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蓝盾系列专项行动,根据市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区共开展了医疗废物近视防控 住宿场所、医疗卫生、中医诊疗 ”等五个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共计监督检查200余戸次,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

2按照省级下达16个抽检任务,认真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完成11个公共场所、1所学校、2个医疗机构依法执业、2个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抽检工作完成率100%,执法人员及时汇总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

3、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3所,对于存在的问题下提出卫生监督意见,指导学校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对10所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采光照明进行抽检,将抽检结果上报区卫健局与区教育局。

430余家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5、年初对美容美发行业进行抽检,检查内容为是否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共监督检查28家美容美发场所,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6、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为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提升我区传染病防治水平,我局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执法人员在对每一个参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严格按照监督评价标准,逐项逐条的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表,仔细、公正、准确计算评查得分,对现场发现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内容不齐全等问题书写现场笔录,下达整改意见。评分结果显示,我区所有被检医疗卫生机构都获得了优秀、合格等级。

7、培训与普法。对医疗机构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为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参会医疗机构28家;对辖区内住宿、洗浴行业进行培训,参加培训人员50余人;对辖区内美容美发行业进行培训,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对辖区内企业分两批次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共计参加培训人员40余人。借助对管理相对人监督检查契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其他宣传品1000余份。

8、严格按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开展容缺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计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1户。

2023年区卫健局将“双随机”抽检、蓝盾系列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对辖区所有管理相对人进行最少一次监督检查,达到了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起,罚款0.7万元,处罚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通过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卫生健康服务

中心完成失独家庭节日走访慰问工作。2023年春节期对全区失去独生子女家庭225名人员进行“春节走访”发放资金22500元。“端午节走访”走访人数为225人,发放资金11250元,“中秋走访”走访人数为224人,发放资金22400元,“生日走访”发放资金11250元。为特殊家庭送去了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暧。后半年为计生特殊家庭宣传各类保险政策,提高此类家庭抗风险能力减轻社会负担。其中特殊家庭上重大疾病保39人,每人承担40元。总计1560元,市级补助2340元。特殊家庭上意外伤害保险97人,每人承担40元,总计3880元,市级补助5820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工作是国家优生优育项目,2023年我区目标人群为15对,30人,本年完成15对,30人,完成率100%。按时完成国家免费孕优月报表及妊娠结局月报表、年报表上报,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妇幼卫生年报及检测等信息工作。

药具发放情况。2023年共计发放口服三相片30, 避孕栓200,避孕套8000,并按时完成季度报表工作。

(五)妇幼保健服务工作

1.管理妇幼卫生信息,建立完善了妇幼卫生网络直报制度,明确网络直报职责与时限,对上报的信息及时整理、核查、做好质控,同时对全区孕产期保健、两癌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的登记表册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确保数据质量。

2023年辖区婴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情况。全区活产数146人,同比增加13%,产妇数 146人,同比增加19%,早孕建册率为98.6%,筛查出高危产妇5例,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免费为辖区妇女做两癌筛查,2023年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各300人;印制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宣传彩页和购物袋、水杯等宣传用品,共计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500余份,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的妇女儿童更多的了解妇幼保健的新知识,从而有效的提高自我保健的能力。

2.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做好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阻断工作,我们组织了辖区内医院开展了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免费检测工作,2023年孕产期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146人。

3.签发管理出生医学证明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书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做到每张开出的证明可靠、完整、有效。2023年4月1日按时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新增登记备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人员,注册更换空白证申领人,更换中心《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另外2023年补发出生医学证明2张,换发1张。

4.推动托幼服务实效,2023年完成新增30个托位指标任务,现区内托位达170个,2023年体检儿童1480人次,其中:发育迟缓2人,儿童贫血15人,2023年我区七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7.04%。完成了全辖区幼儿园0-7岁1525名学生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有序开展了婴幼儿照护相关活动。在区内开展了婴幼儿营养喂养知识培训、举办婴幼儿喂养知识培训班、开展托育服务主体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相关技术水平、保健服务意识和责任,同时也提升托育服务的社会影响。

5.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督导,开展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督导考核。对清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四次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督导,同时为清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助产技术执业许可、婚前医学检查执业许可换照,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6.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完成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年审工作,其中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奖励扶助年审共15个村、1774人完成年审,特别扶助年审共3个社区,15个村405人完成年审;完成发放奖扶金169.92万元,特扶金356.94万元,合计526.86万元。组织开展了关于关停并转企业独生子女退补费的审核工作。完成退休后死亡人员和2002年及以前退休人员的退补费发放工作,共计发放686人,发放金额为137.247万元。

(六)中医药和老龄工作

中医药工作:

1.完成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底数排查与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机构人员情况各项数据。

2.完成2022年36家医疗机构中医药监测系统维护、上报工作,对系统中增、减、修改的数据进行详细比对与订正;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数据关系、逻辑性及重点工作指标的核查。

3.指导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绩效系统填报及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佐证材料上报工作,顺利通过省专项小网上初审,于6月末完成2022年度1家中医馆内涵建设验收及专项资金现场审核

4.顺利完成一2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网上申报及资料初审工作,我区一人复审通过,并顺利通过实践技能考核。

5.完成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与区医院康复理疗科在区实验小开开展《守护脊柱健康 中医药在行动》的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传播中医药知识。

6.完成3家中医馆的中医药质控工作,顺利通过3名市级专家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查看纸质材料、人员资质、库房、药房、煎药室等情况,现场点评中药饮片采购、储存、养护等方面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员中药药事服务能力。

7.积极争取中医药建设项目,完成1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项目建设完成,并通利通过省级评估与项目终验。同时,中医综合、中医医疗、中医基础等各项工作也扎实开展。

老龄工作

1、普及健康知识送健康到群众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结合老年人特点和健康需求,组织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邀请社区服务站医生讲解中医保健、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相关知识,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走进蒲草泡村进行“家庭健康指导”讲座;走进社区开展预防电信诈骗知识讲座,提高老年人在思想意识,从行动上加强防范;走访看望高龄独居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身体健康情况,让这些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友好社区创建工作

我国已经进入中度老龄社会。老龄人口的快速攀升催生了老年人服务的巨大需求,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空间单元,居住环境的适老化与老龄服务资源多样化程序度直接影响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优化老年人养老环境,服务老年人生活需要,积极开展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完成我区清河社区和北山社区友好社区申报工作。

3、为老年人送健康送温暖

为进一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服务,走进敬老院开展“服务百姓健康”清河门区医院大型义诊活动”,活动邀请清河门区医院院长及内科医生参加此次义诊活动,活动中开展了常见病检查,测量血压、测量血糖等服务项目,还为敬老院的老年人送去生活必备药品,也讲解了常见病预防等服务项目,同时,卫健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也带着米、面、油看望敬老院的老人,关心他们生活。

4、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

维护好老年人心理健康,有利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主要目标包括: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从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开展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工作。

清河门区老年人心理关爱社区为清河街道水塔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操作手册内容对辖区老年人进行系统调查问卷,辖区内老年人180人,调查问卷填写166人,完成率92%,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活动现场气氛活跃,长者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赞赏,认为不仅学习了心理健康知识和学会了应该怎样和家人相处,接受了一场轻松愉快的心理辅导。大家表示要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更积极面对生活,适当调节自己,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七)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区里的相关要求,对使用煤气罐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其中有两家医疗机构的煤气罐都安装了安全阀和报警器等装置。3月份主要是关于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且传达到卫生系统的每个科室,对消防隐患也定期的检查和落实,两会期间我局安排了每个科室的值班事宜,保证24小时在岗在线并做了安全生产有奖公示牌,参加了有关的安全生产培训会。对本系统的液化气做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4月份就是对各个行业有个安全生产资格证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有关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证过期的人员做个培训和发证的会议。

还有就是就最近参加了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等相关的会议并参加了由市局应急办组织的应急演练现场操作等活动以及防灾减灾的宣传等活动。关于领导包保的工作也做了签署了相关安全履职书。

(八)爱卫会工作

1.完成冬春季“越冬垃圾点位排查”工作,对全区42个清扫点位进行排查为保障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全区机关单位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清扫活动,针对重点城乡结合部及主要出入口路段,设置专职固定单位负责。

2.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扫除”活动爱卫成员单位把创城与大清扫活动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检查指导,区政府督查室与区广播电视电全程进行跟踪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总计出动人员数超过800人次,清运各类垃圾20余吨,为我区环境卫生治整开了一个好头,也为创城活动奠定基础。

3.完成35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每周整理汇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及时上报。在清洁月期间,共出动铲车自翻车12余台次、大中小型清运车辆99余台次、参与人员3580人次、清理清运各类垃圾570余吨、清理卫生死角380余处、清理十乱600余处、各类小广告160处,通过持续月余活动,夯实环境卫生整治的效果,使城乡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4.完成爱国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维护,6月末前将区级、两镇爱卫机构与人员信息全部纳入《全国爱国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5.完成第36个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居民控烟意识。同时依据《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平分表》,对无烟机关创建进行指导;截止三季度未完成工作目标,10家机关完成创建指导工作,全部达到创建评估标准,其中总分达到80分以上为7家、90分以上为3家;通过创建指导工作深入开展,保持无烟环境建设效果,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健康形象,带动全民共同参与烟草控制,减少烟草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

6.为配合文明城创建、落实我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4至6月份以来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随手拍”、环境卫生互检等活动,定期查找不足及短板,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深化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及时整改,让大家享受成果的同时举一反三,为下一步工作确立目标,为文明城创建夯实基础。

7.组织开展《爱卫新征程,健康辽宁行》主题活动,积极选树爱国卫生运动典型示范,完成3例“爱卫新征程 先锋领航行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

8.完成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涵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周、病媒生物防治、健康科普活动、健康促进活动、爱国卫生动运五进活动等。截止到12月末,以卫生城创建为标准,根据市爱卫办统筹分配,对我区设置24个点位开展4次自查抽检,对照评估表进行环境卫生效果评价,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符合标准的点位,不断巩固我区环境卫生效果。

(九)卫生统计工作:

依据《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完成全区39家医疗机构的月报、年报、实时报、人才需求报等30多项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动态更新基本名录库;加强了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强化数据逐级审核与反馈;卫生统计全年数据上报及时率达到100%,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可控区间。

(十)医政医改工作

医政工作

1、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开展“乙类乙管”方案学习培训和部署实施,积极组织全区医疗机构职工开展全员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知识专题培训会。参加培训人员达200余人参训。

2、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截止到目前我区3家公立医疗机构及15家村卫生室全部进行了网采,其中基药采购达到了国家要求的使用比例。

3、努力打造平安医院建设工程,积极推动医疗责任险,提高医疗机构的参保率,目前我区城区医疗机构参保率已经达到100%,截止目前未接到投诉案件。

4、组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周活动,累计义诊群众601余人次,接待健康咨询200余人次,服务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6人次,参加大讲堂群众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

5、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省、市卫健委关于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清河门区卫健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部署和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医改工作

1、继续统筹推进城市联合医院建设

2、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

2022年和2023年清河门区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均超过30.5%   。

(十一)营商工作

1、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措施便民化。通过梳理区卫健局容缺处理事项、部分行使职权排查问题清单、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不计时环节清单,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获得减流程、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等“四减”的服务。

2、完善政务服务措施便民化。按照省、市纪委和市营商局关于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卫健局权责事项清单,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发放至政务服务中心协助我局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完成便民服务指南,让企业和群众“易读”“易问”“易懂”“易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制定区卫健局“办事不找关系”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亮晒”优化服务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区卫健监督中心《公共卫生许可》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卫健系统中推广、学习、交流;同时组织开展区卫健系统内部营商环境建设“5+9”方面问题自查。对照《任务清单》要求,认真自查是否存在“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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