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条例》 (草案)解读

日期: 2022-08-05 浏览量:261 来源: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一、《条例》起草背景

  阜新地区拥有辽代古塔、墓葬和城址等重要文化遗存,是辽文化的典型代表,为了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加强我市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利用,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将《阜新市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确定为2022年立法制定项目。

  二、《条例》起草过程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条例》为立法论证项目后,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文旅广电局高度重视,组织起草小组人员前往内蒙古赤峰市及我市各辽代古塔、墓葬、城址进行实地调研,完善充实《条例》内容。2021年底,《条例》立法论证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条例》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2022年立法制定项目。

  2022年,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文旅广电局在继续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关键条款进行专项论证、修订完善,并通过书面、市政府及市司法局网站、阜新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市财政局提出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市水利局提出的修改意见一是删除禁止性规定中“擅自”字样未采纳(因部分条款需明确擅自行为),二是在《条例》中明确保护范围数值未采纳(因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范围数值不一,无法在《条例》中明确),三是修渠、打井为水利部门职责,《条例》法律责任不适当予以采纳,禁止性规定删除了修渠、打井事项。市文旅广电局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形成了《条例》(讨论稿)。《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通过实地调研,征求直接关系人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条例》(讨论稿)进行了修订,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

  三、《条例》主要内容

  《阜新市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条例》(草案),共19条,从适用范围、保护对象、保护机制、措施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辽代古塔、墓葬、城址立法目的和全面保护的原则。《条例》以确定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为主,兼顾其他辽代古塔、墓葬、城址的保护,明确保护内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

  二是明确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管理工作的格局,坚持在保护中发展,整体推进。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区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利用工作(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三是保证财政的保护经费,设立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市、县政府分别保障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经费,设立对个人、组织等奖励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投诉和举报破坏遗址遗迹行为,鼓励向文博机构捐赠资金、文物、资料等(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五条)。

  四是细化了法律责任,便于操作。明确了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充分保障条例的施行。

  四、《条例》积极作用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举措。切实加强我市辽代古塔、墓葬、城址保护利用,发挥其资源价值作用,对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扩大阜新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五、《条例》实施时间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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