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日期: 2023-09-30 浏览量:1483 来源:区交通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阜新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5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科级。

  第三条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区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

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铁路、民行运输,负责全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区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初审批及营运车辆驾员培训资考试等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内陆水域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区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区交通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交通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区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贵监督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合交通运系协调配合机制,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凋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调运。

2.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清河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清河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的规定

局机关、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室秘发[2023]25号),为保障事业单位改革后新组建的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的为全局工作提供支持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中心内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设置规定如下:

一、综合部(与局党政办合署办公)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及中心党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各项活动;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保密等政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文件制发、各项制度和工作职责的制定;承担人事工资管理和财会工作,负责机关保洁保卫、用品采购、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8890服务平台和基层社会治理(阜政通)平台众群诉求及投诉受理工作,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负责全局纪律考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路规划部

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新改建、维修改造、养护和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为全区公路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农村公路环境保护、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工程的安全生产、应急服务等工作,具体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维护路产路权、实施公路安全排查、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治理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等;承担区交通战备工作有关公路交通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三、运输和安全管理部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行业的建设发展、综合服务、督查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区交通枢纽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区公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运量分析工作及公路货物周转量指标任务,按规定组织协调有关重要运输任务。负责为交通运输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提供保障;承担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改革后的对接工作。负责为辖区内客货运输、公车汽电客运、出租网约客车、道路班线客运与包车客运、交通场站等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行政审批部

负责为区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及行政复议事务性工作;负责普法工作信用交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庄闻博

联系方式:0418-511515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办公地址:清河门区清远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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