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08 浏览量:193 来源: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辽教通[2023]205号)要求,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申报四星级的1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定级。根据评估结果,经研究,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拟命名清河门区新北小学幼儿园为“阜新市四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0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4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011819
通讯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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