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日期: 2025-03-24 浏览量:56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阜清政办发〔2025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我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各时期古文化遗址遍布区境,这些遗迹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给我们留下了具有历史价值的宝贵财富。

清河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处,其中古墓葬4处,古遗址16处,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工作,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宣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使我区古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

附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清河门区文物名录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清河门区文物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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