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河门区三道壕村“12·10”民房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日期: 2025-12-29 浏览量:75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各相关单位:

2025年12月10日上午07时51分许,我区三道壕村4组一处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影响较。为全面查清事故原因、精准认定事故责任、严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河门区三道壕村“12·10”民房火灾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逸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春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雷振友(公安副局长)刘宇航(区住建局副局)、刘昊河西镇副镇长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勘验事故现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查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2.核实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形成完整损失核查报告;

3.精准认定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4.梳理事故防控漏洞,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5.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程序落实后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依规履职。调查组需严守事故调查工作规范,客观公正开展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合规合法。

2.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需主动履职、密切联动,及时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全力支持调查组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3.严守工作纪律。调查组成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廉洁等工作纪律,严禁泄露调查过程及未公开信息,确保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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