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29 浏览量:75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相关单位:
2025年12月10日上午07时51分许,我区三道壕村4组一处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影响较大。为全面查清事故原因、精准认定事故责任、严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河门区三道壕村“12·10”民房火灾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逸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春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雷振友(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宇航(区住建局副局长)、刘昊(河西镇副镇长)。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勘验事故现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查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2.核实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形成完整损失核查报告;
3.精准认定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4.梳理事故防控漏洞,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5.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程序落实后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依规履职。调查组需严守事故调查工作规范,客观公正开展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合规合法。
2.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需主动履职、密切联动,及时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全力支持调查组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3.严守工作纪律。调查组成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廉洁等工作纪律,严禁泄露调查过程及未公开信息,确保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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