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6-04-01 浏览量:15 来源: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3项整改任务:“禁燃区内普遍存在居民使用散煤情况。”已整改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省级专项督察措施清单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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