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2-06 浏览量:79 来源: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皮革产业开发区环境现状,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以及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共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特修编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26年1月20日专家评估通过,经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现将预案进行公示。
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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