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创业孵化基地2025年运营情况考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26-03-16 浏览量:78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阜人社发2021〕41号)和《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暂行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和财政局组成评审考核小组,通过实地考察和材料审阅,对阜新市清河门区五良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2025年运营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分数为98分,等级优。公示期为202631616点30分至202632316点30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电话:6011515,地址:清河门区人社局办公室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

20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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