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路灯建设的建议》(128号)答复

日期: 2025-04-25 浏览量:50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周程程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路灯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清河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2023年—2025年我局新建农村路灯情况

2023年—2024年我区农业农村局向上级争取资金在关家屯村新建路灯189盏、在邢家屯村新建路灯87盏,现路灯运行良好,工程竣工后,全部交由镇村管理。

2025年我区农业农村局向上级争取资金在河西村新建路灯78盏,现初步设计已完成,预计2025年10月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在保修期内,如有路灯存在问题,我区将第一时间协调建设单位,将路灯修复;

2、保修期过后,要求镇村,加强巡护,如有存在问题路灯,第一时间报区级财政,申请维修资金,将有问题路灯修复好。

清河门区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系统谋划农村路灯保障措施,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调度等各项工作。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百姓营造安全回家路。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54月24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