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讲政策做解读”活动

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宪宏

日期: 2025-05-19 浏览量:94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讲政策做解读”活动,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围绕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根据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结合清河门区工作实际,总结出五类重点支持领域。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可根据以下三种情况由各镇确定:一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三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区统一标准。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按照省市要求补贴标准执行。

3.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一)补贴对象。清河门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田园管理机、微型耕耘机、打(压)捆机、搂草机,共15类机具。

(三)报废条件。一是达到报废年限。二是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损毁严重故障发生率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安全隐患大的农业机械;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也可以进行提前报废。

4.耕地轮作休耕补助

)补贴对象。耕地轮作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项目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

)轮作补助标准。按照“谁轮作谁受益”的原则以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开展轮作试点。

(三)主要实施内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推行行玉米、大豆、花生、 薯类、杂粮杂豆等作物轮作,适当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形成合理的种植模式,持续提升耕地质量。

5.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一)补贴对象。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有关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生产者受益。

(二)补贴依据。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省及市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区统一标准。原则上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要适度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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