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头河清河门区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 2025-09-22 浏览量:139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XTR-QHMNYZX-002

项目名称:汤头河清河门区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294151.21

最高限价:294151.21

采购需求:施工范围为汤头河下游吴家窑村段右岸(桩号7+420~桩号7+360),修复长度60m;朱家屯村漫水桥下游右岸(桩号3+179~桩号3+154),修复长度25m。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坡护脚土方开挖回填、固滨笼、绿滨垫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在线下载邮件获取

售价:0/套

四、开启

时间:20251099:00点(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天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每天8:3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下述材料递交代理机构: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935354040@qq.com并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供应商自递交相关材料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意向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18--6011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天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泽雅苑正阳街73号31门

联系方式:0418-3974666

邮箱地址:935354040@qq.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天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09310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66041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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