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充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14号)答复

日期: 2023-05-24 浏览量:46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梁静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大力推广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由我局牵头,财政、市场、税务等多家部门配合,对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专项调研,研究推广、帮扶办法,通过落实一系列举措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发展。在宣传推广方面,区政府服务大厅市场服务窗口专门针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政策设立了宣传专栏,并在企业办理注册的环节,积极引导推荐入驻创业基地。在政策落实方面,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资金,为在孵实体提供税收优惠、规费减免等政策服务。

 

 

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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