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老爷庙村修建林地救援道路项目的建议》(3号)答复

日期: 2023-05-24 浏览量:49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蔡玉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爷庙村修建林地救援道路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消除我区森林防火隐患,2023年汛期结束后,由我局牵头,协调防火资金,组织各村委会对森林防火道路进行拓宽并铺设砂石,现已修建完毕。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组织各乡镇开展防火通道隐患排查,建立台账、统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森林防灭火道路畅通。

 

 

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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