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提案》 (11号)答复

日期: 2023-05-31 浏览量:130 来源: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工作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提出建议,为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居民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居民小区绿化不尽人意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是,按照职责分工园林部门负责公共绿化,如公园、广场、行道树、街头绿地等。小区绿化是归物业管辖的,不是园林部门的职责范围。我区的园林部门管理的绿地有近30万平米,绿化养护工作量巨大。小区物业部门进行绿化时,园林部门可以给予技术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关注乡镇事业的发展,为我们更好地建设文明城市建言献策。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526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