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消除鑫泉佳园安全隐患的建议》 (9号)答复

日期: 2023-03-13 浏览量:98 来源: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孙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鑫泉佳园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鑫泉佳园小区建于2008年,针对居民多次反映小区楼房出现质量问题,区住建局于2021年11月15日委托城投公司建筑设计院对该小区建筑进行了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明确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可以按照设计功能正常使用。

针对小区公共部位破损问题,我局将督促阜新城投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及时进行日常维修维护。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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