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地方特色民族文化的建议》(6号)答复

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74 来源: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刘利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地方特色民族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区教文旅局已经向区政府提出为市级非遗项目唢呐演奏技艺的传承人张纯民提供排练及培训的场地申请。区政府协调住建部门后下发文件,明确了位于清河门区知春路79号(6号楼)79-2-2门,建筑面积92.58平方米的场地暂借给区教文旅局,用于为非遗传承人张纯民排练和培训弟子。接到文件后,区教文旅局负责同志积极与住建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几次沟通,目前,区教文旅局与区住建局棚改办公室已经签订了房屋借用合同,同时与非遗传承人张纯民也签订了借用使用合同,完成了全部交接手续。张纯民已经开始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投入使用。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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