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清河街道老城区平方棚改的建议》(9号)答复

日期: 2022-05-12 浏览量:220 来源:清河门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张春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河街道老城区平方棚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河门区老城区平房建造年代久远,居民生活多有不便,也应该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但由于国家棚改政策调整,国开行和农发行信贷受限,无法解决该地块改造资金,并且区财政也无力解决。待国家棚改政策有新的调整或区财力能承担该项改造资金,再将该地块上报改造。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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