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170号)答复

日期: 2022-04-18 浏览量:303 来源: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赵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清河门区高度重视,责成区住建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几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全区的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居住安全、环境整洁、功能健全、保障到位的人居环境目标。

小区物业收费及服务的问题,是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共性难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推进工作,具体如下

一、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一方面,由区住建局履行全区物业服务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职责,协同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开展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工作。实行市场调节机制,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事宜,达到质价相符服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另一方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居民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二、强化物业监督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清河门区物业服务一票否决办法》、《清河门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活动,通过信息采集、认定、评分,实现对物业企业的信用管理。

感谢委员对我区小区物业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我们和您一样,有着共同的心愿,让居民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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