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根治清河门区国有煤矿关停后采煤沉陷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全问题的建议》(24号)答复

日期: 2021-05-06 浏览量:366 来源: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张会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根治清河门区国有煤矿关停后采煤沉陷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清河门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开展现场调研,根据目前我区采煤沉陷治理有关政策,提出具体解决意见:

1.清河门区为国家、省确立的采煤沉陷治理区,2017年曾列入国家发改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但由于政府财力不足,配套资金无法解决,造成该项目终止实施,被列入治理范围的河西村等村的异地搬迁也无法进行。2020年我区再次启动申报国家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河西村也列入治理项目,但因省、市名额有限,未被列入国家支持范围。2021年因河西村等村的采煤沉陷区治理涉及资金较大,市区无力承担,区政府将继续向国家和省争取政策资金解决。

2.在编制清河门区“十四五”规划过程中,河西村等村的采煤沉陷治理项目,已列入我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时已向省、市申报“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的采煤治理项目。待国家发改委下达申报采煤沉陷治理项目时,区政府将积极向上争取申报。

3.在未获得国家和省采煤沉陷治理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区政府将积极争取危房改造政策,优先解决河西村严重的沉陷房屋维修和改造,解决部分危重房屋住户的居住安全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沉陷区百姓的关注,清河门区政府将不遗余力地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最大力度治理好采煤沉陷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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