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建议》(第77号)的答复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245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张国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提案收悉,现提出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建议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提法。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本身就是美丽清河门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未来城市发展意义重大。一直以来,我们都高度重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更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的生活、生产环境,改善和提高村民的生活环境品质。关于您提出的几点突出问题,我区已逐个排查解决。

一是村村通农村公路方面。我区村村通农村公路设计完全依照农村公路设计标准建设,并且工程建设在设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考虑设计排水沟。同时在日常养护过程中,采取增加巡路频次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清理,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二是在行道树方面。农村公路行道树属国家公益林,而且已成型,不能砍伐,我区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及时修剪避免树木伞盖遮蔽路面,让路面亮起来。

三是在墙面美化方面。我区结合今年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已将临街墙面美化纳入整治范围,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以及乡村振兴的目标。

四是在防止乱砍乱伐方面。我区已责成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巡查监管,特别是对树龄较高老树进行调查登记,建档立卡,指定专门监管人员,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是在路灯规划方面。由于一般是采用单侧照明,灯杆间距国家无相应的标准要求。我区根据《城市道路照明中对于间距的规定》(国家标准号CJJ45-2015),严格控制间距≤3倍安装的高度。

“美丽乡村”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区将继续确保各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在建设过程中把好“设计关、质量关、验收管”,让“美丽乡村”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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