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9-12-25 浏览量:42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2019年12月24日在清河门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跃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共承办代表议案1件、建议37件,涵盖了供水供电、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劳动就业、文化旅游、棚改搬迁等多方面。截至目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已答复完毕,答复率100%。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经基本解决的议案共1件,办成率达100 %。

1.关于解决细河堡村和关家屯村饮用水问题的议案。经2019年度水质检测细河堡村饮用水,各项指标均合格,符合饮用水标准。关家屯村水质问题已被列入2020年水质改善项目,待项目批复后,将村民饮用水统一纳入管网,解决饮水问题。

(二)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23件,占总数62.2%,即办成率62.2%。

2.关于建立村干部工资保障机制的建议。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全区村干部现有人数,经区财政局对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进行测算,已拨付30万元用于村干部工资保障。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关于皮革污水处理厂实行托管运营的建议。目前,已启动企业污水、园区污水、城市污水三级污水处理体系全面升级改造,成功引入第三方专业污水处理团队运营皮革污水处理厂和津源污水处理厂,推进污水处理厂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运行,对长期以来运行困难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津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彻底改造,9月份至今,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且日处理量提升到4500吨/天,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初步解决了当前限制皮革行业发展的污水处理问题。

4.关于成立清河门区文史馆和乌龙坝镇民俗馆的建议。清河门区文史馆筹建工作已经开展,于6月份召开了边门文化研讨会,为文史馆筹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边门文化历史资料。乌龙坝镇民俗馆建设工作已纳入乌龙坝镇旅游产业开发总体规划中,现已初具规模,选址在乌龙坝镇旅游服务中心,现存民间老物件几十件。下一步,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将以发展旅游产业的角度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5.关于解决朱家屯村整体搬迁后2名弱势群众生活问题的建议。经查,建议涉及的两人均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根据《关于印发阜新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通知》(阜政办发〔2009〕89号)文件规定,此二人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工作。廉租房补贴需本人到区住建局申请,如符合补贴条件,区住建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给予办理。

6.关于黄花山农业生态旅游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享受政策补贴的建议。乌龙坝镇朱家屯村黄花山农业生态旅游项目成立于2018年3月,该项目2018年一部分享受玉米种植者补贴优惠,另一部分享受经济作物补贴优惠,已全部拨付到合作社。由于我市各县区均未出台土地流转补贴相关政策,因此该项目无法享受相关优惠。下一步,各相关单位、部门将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村民开展高经济价值作物的种植 。

7.关于兑现农机深松补贴和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的建议。2019年1月,两项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8.关于在芹菜沟回迁小区周边建设健身文化广场的建议。经区教育和文化旅局向市体育局争取,已申请为清河街道投放健身路径器材1套(10件),待芹菜沟社区健身广场建设完成后,进行安装。

9.关于清河门矿物业住宅楼外墙保温施工的建议。清河社区市城投集团物业住宅楼“三供一业”外墙保温施工作业已完成,并针对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固。

10.关于解决城建3号楼供暖问题的建议。区供热部门已开展2019-2020年供暖保障工作,对供暖设施进行了检修,查找了该楼居民供暖不达标原因,协助指导了居民室内供暖设施排查,确保供暖期内居民室内温度达标。

11.关于解决河西镇后窑村养殖小区排污问题的建议。已在河西镇后窑村养殖小区建成粪水处理站1座,标准为六级,处理能力满足养殖小区粪污处理需求。

12.关于推进皮革交易中心征地动迁的建议。区政府已于2019年6月1日对剩余四户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拆除,现皮革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已具备复工建设的条件。

13.关于规范河西市场路段车辆管理和商贩占道经营的建议》。按照《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区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已对河西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走访,走访中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市场管理办法,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实施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压实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障城乡环境整洁美观。

14.关于清理小小线公路以下棚改搬迁遗留垃圾的建议。我区相关部门已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小小线公路以下棚改搬迁后剩余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

15.关于对吕家店社区居民楼供电线路进行改造的建议。该区域供电线路已由阜新市南供电分公司进行重新架设,消除了安全隐患。

16.关于利用原四小闲置校舍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经核查,我区第四小学校舍已于2007年因存在沉陷的安全隐患列入危房而闲置,无法改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17.关于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国家拨付部分应足额拨付的建议。2019年3月,区财政局已将所欠的义务教育经费全部拨付到位。

18.关于启用房产交易大厅东侧路灯的建议。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已将维修房产交易大厅东侧路灯列入路政通维修改造计划,正在实施招投标工作。

19.关于兑现社区工作者部分补贴的建议。区财政已制定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预计2019年底拨付完毕2016年和2017年社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财政应承担部分;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的社区工作者提标补贴部分,列入2020年财政预算。

20.关于提升棚改三期小区物业水平的建议。目前,区住建局已协调物业公司,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清河门区物业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21.关于解决河西28栋住宅楼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经核查,河西28栋住宅楼为清河门矿家属住宅楼,暂未纳入整体搬迁改造计划,市城投集团已对其进行防水、保温、供暖和道路等设施进行改造,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22.关于启用老棚户区封闭市场的建议。经区住建局与物业公司沟通,已督促其加强对该封闭市场的管理。目前,市场内各摊位已面向各商户开放,由商户自愿申请进入市场经营。下一步,物业公司将不断加强服务,吸引商户进入,恢复市场繁荣。

23.关于消除清河门区税务局门前道路中间电线杆安全隐患的建议。2019年10月,已完成电线杆迁改工作,解决安全隐患。

24.关于尽快维修因自来水管路施工造成新区路破损路面的建议。截至目前,新区路破损路面已全部完成维修。

(三)正在落实的或已列入计划将逐步落实的建议共14件,占总数的37.8%。

25.关于为朱家屯村两委在区北山解决一处办公场所的建议》。朱家屯村部需待村整体动迁完毕后,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26.关于对朱家屯村尖台子自然屯27户居民进行搬迁的建议、关于对小小线公路东侧老旧平房进行搬迁的建议、关于对北园子社区剩余老旧平房进行搬迁的建议、关于乌龙坝镇剩余沉陷户纳入搬迁的建议。因国家棚改政策调整,国开行和农发行信贷受限,区财政无力承担改造资金,需待改造资金解决后,再进行上报改造。

27.关于对吴家窑一组土地进行复垦或回填的建议。乌龙坝镇政府已制定回填方案,待财力允许后将沉陷坑填充建筑垃圾后,再履盖1米厚土层,以达到复垦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28.关于乌龙坝镇卫生院重新选址的建议。目前,区卫健局已初步形成卫生院重新选址意见,并已上报市卫健委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重新选址建设。

29.关于对河西镇环城路破损路段进行维修的建议。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已将该项目申报列入2020年维修计划,待省、市审批后进行维修。

30.关于改造老旧小区的建议。目前,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外墙保温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列入计划,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资金,争取早日实施改造工程。

31.关于维修吕家店社区居民楼出行道路并增设路灯的建议。吕家店社区道路归属权在阜蒙县交通局,小区内道路属市城投集团所有。现已经与归属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列入维修计划,解决居民实际需求。

32.关于解决棚改四期房照办理问题的建议。棚改四期土地划拨决定书已完成,因有超宗界问题不能办理房产初登记,现已与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待调整宗地界符合要求后,继续推进办理工作,解决棚改四期房照办理问题。

33.关于棚改四期煤气投入使用的建议。棚改四期煤气管道现已具备通气运行条件,待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完成后,逐步投入使用。

34.关于在省道S217线47KM至50KM处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该路段路权不属我区管辖范围,现已经与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在该路段处安装太阳能路灯。

35.关于维修河西住宅内道路的建议。河西住宅两条道路属市城投集团管辖,现已与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正在进行公路确权,待确权后列入2020年维修计划。

二、办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区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十分重视,把办理代表建议做为区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与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践行 “两学一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落实民生工程、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沟通协商,认真采纳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各副区长分工负责,对分管部门承办的建议逐件进行阅批,提出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各承办部门认真对待和办理,建立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对具体办理工作中的承办、催办、联络、协调、答复、审核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建议承办工作体系,从而解决了大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政府决策和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工作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二)改进方式,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承办部门与代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办理工作中改变“文来文往”的办理办法,承办单位主动联系代表,摸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确保办理成效。对超出区职权范围的建议,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支持;对受政策、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与代表们共同讨论商议,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办理中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通报建议办理情况,诚恳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回访代表,进一步征求代表的意见,对未办结的建议进行重新办理,将落实情况向代表作补充答复。

(三)加强沟通,提高质量,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

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于建议的督促检查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将所有建议进行了登记、分类和认定,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落实到相关单位办理。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坚持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推动建议落实。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于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件件落到实处。区政府督查室分别于5月、6月、7月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同时,加大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权重,推进建议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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