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16 浏览量:205 来源: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金亚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向阜新市区长距离供热即打造清河门区“循环经济零排放区”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向市区长距离供热方面,经与市住建局、氟化工产业园区沟通,由于供热距离较远,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且市区及氟化工产业园区的集中供热供气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已经与固定的企业签署,故无法实施该计划。
二、关于燃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方面,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评审完毕,未列入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技改国家试点项目。
三、关于污泥掺烧方面,区政府主要领导已于今年6月赴沈阳市环保局协调污泥来源事宜,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帮助企业拓展污泥来源。
四、关于城市中水利用方面,目前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处于技术改造阶段,待技改完成后,区政府将组织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对城市中水再利用项目进行协商,力争打造清河门“循环经济零排放区”。
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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