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5-09 浏览量:305 来源:区河西镇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河西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年度量化考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镇政府年度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概况
2015年,根据我镇的工作实际情况,结合《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阜清政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健全机制、统一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二)部署工作任务,促进落实
2015年我镇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各办、所、站,并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标题及分类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及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2015年我镇主动上报至区政务公开办的信息298条,其中被区《政务信息》采用6条,被区政务公开办选送至市政府办1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承诺事项、其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被区政府授予“2015年度信息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
根据需要,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此外,各办、所、站以及各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宣传车、广播、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同时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职能科室、站所在信息的流通、收集和汇总方面存在滞后和不畅。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加强工作的完善和延伸,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计划
2016年,我镇将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和强化保障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形成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