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20 浏览量:137 来源:清河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老原新”工作向纵深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文化,进一步激励广大企业和工业园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我区创建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模范工业园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2〕11号)要求,区三方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清河门区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阜清人社发〔2023〕54号),经企业报名,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和共同研究同意,现将拟命名的3家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8时起至11月24日17时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命名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418-6011527
清河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清河门区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拟命名名单
1.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阜新市清河门新业热力有限公司
3.阜新市鹏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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