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日期: 2024-03-15 浏览量:57 来源:清河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2023年,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树牢法治理念,高质量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区委、区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并进行了学习效果测评。聚焦督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导指导,94个问题共223项整改措施100%完成整改

)坚持服务为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严格贯彻落实《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重点选取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优化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受理制,对设定依据、材料要求、承诺方式、核查方式、办事指南等予以明确后,梳理出“告知承诺”事项 46 项,“容缺受理”事项 133 项。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分类制定 10 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作业、并联审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服平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1336 项,其中,“6+1”政务服务事项 602 项,进厅率 100%。网办率 100%。

)坚持依法决策,强化法治保障,推动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常态化,落实“一单十五项”合法性审核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的机制,区政府与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方祥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德庆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风险防范和化解作用。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出台《清河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全面建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审议、印发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在河西镇、乌龙坝镇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坚持文明执法,抓住关键环节,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畅通执法信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实行“日报告、周计划、月统筹”机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每日工作动态,统筹执法资源,细化执法计划,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的“首违不罚”清单。实施“柔性执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免予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动,对检查出的问题短板,立查立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抓牢“刚性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全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33人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与机制建设,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

)坚持创新赋能,强化信用建设,打造高效规范透明的法治政府。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务服务各环节,确保行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以公开促规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做到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按时按点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打造高效透明的法治政府。加大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力度,克服困难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严格落实《阜新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一线,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把法治建设融入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法治氛围。实施“1+6+N”普法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5个省级普法示范点。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31件。做好“阜政通”融合品牌,建立线上诉求“ 一平台”、线下问需“一张网”、现场服务“一中心”的基层治理体系框架,推广首席办事员制度,形成信息归集、流转交办、处理反馈、督察督办、核查结案、考核评价“六步闭环”运转机制,主动服务重要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工程,主动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年初至今,接待群众咨询136余人次,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42件,承办的各类案件其中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10件。案件涉及农民工21人,老年人4人,妇女10人,残疾9人,截止目前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8余万元,无一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被拒,无一例法律援助投诉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检查反馈情况来看,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视力度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深度学习少。

(二)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仍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执法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执法人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单位事前预防的主动性、服务发展的自觉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同提升规范化水平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三)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了解,尤其对什么是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形式、制定程序、备案审查等方面概念模糊,从而导致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法制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意识,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巩固“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成效,推动“精准执法”与“精细服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小切口”监督,完成审核编制执法部门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提高精准普法水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机制、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诉调工作力度,持续放大“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跃上新台阶。

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中。

依法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以改革精神推动政府职能再转变、促进服务效能再提升;继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推进审批服务更高效、更便利;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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