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事业工作综述

日期: 2022-07-22 浏览量:270 来源:清河门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民政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民政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民生为己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社会救助工作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624元提高到每月658元,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2224902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年5475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2817550元。

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加大对贫困群众的临时救助,2021全区共救助211人次,支出救助金额206772元。

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扎扎实实把为群众办实事引向深入。一是发动全局民政干部、镇街民政助理、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共计32人参与到入户排查工作,其中民政干部14人;走访困难家庭3031户,已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发现问题35个,已经解决35个;二是组织入户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分别从政策把握、走访程序、排查内容、表格填写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三是向全社会发放了3000册《清河门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大力宣传救助政策。

二、养老儿童福利工作

一是组织各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养老机构应急能力。积极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行。

二是孤儿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年度提标工作,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35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75元,从20210701日执行,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共计206724元。

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每月发放一次的模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43155元。

四是60年代精简下放工作。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从20210701日执行,共发放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补贴121170元。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指导村(社区)持续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工作交接及档案留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委员会,换届后交接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针对部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能力素质提升较慢,年轻优秀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开展对新一届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信息录入工作。

四是针对认领的整治形式主义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分解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持续推动解决“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

五是按照《阜新市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指导辖区内15个村、13个社区完成挂牌清理工作。

六是按照《阜新市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召开清河门区“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培训会”,20条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解答,并对办事途径,逐条逐项的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大力培育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我区共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备案112家,其中城市社会组织89家,农村社区社会组织23家。

五、社会事务工作

完善婚姻管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疫情期间预约登记制度,2021年我区共办理结婚登记320对,离婚申请220对,离婚登记120对,补结婚130补离婚证50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在服务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同时完善各项制度预案,不断丰富婚姻文化宣传。

六、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规定的时间结点建档。二是完成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补齐缺失界碑两处。三是完成地名成果转化任务,完成区城区图政区图编撰工作,完成区地名志编撰共工作四是安装城区街路指示牌,在城区主要街路安装指示牌43座,为百姓出行提供便利,提高我区城区形象,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增加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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