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74 来源: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整改任务
阜新市2021年完成的整改任务中包含“煤改电”用户13737户,设备生产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目前用户设备均存在故障率较高、售后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未达到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户数要求。
二、整改目标
对散煤治理工作的实施、验收等全过程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和归档。核实2021年安装“煤改电”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设备维修及分类处置方案,对具备维修价值的设备应修尽修、应修快修,短期无法维修设备采取其他措施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排查核实2021年安装“煤改电”设备运行情况,明确设备维修及分类处置方案。
(二)建立“煤改电”设备维修实名制台账,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专业队伍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三)采取空气能、生物质、环保炉具、拆迁等多种措施,对短期无法维修设备进行分类治理。
(四)按照散煤治理档案标准,逐户建立治理档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对我区2021年建设“光热+电”设备的312户居民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入户,聚焦设备问题,按照“能修则修,应修尽修”的原则,推进维修整改。二是积极引导居民以安装生物质炉具等方式自行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剩余拒绝维修用户,在重污染天气统一发放生物质燃料,确保取暖不断档、散煤不反弹。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按照散煤治理档案标准,逐户规范建立治理档案,完整记录设备运行、维修、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实现散煤治理工作可追溯、可查询、可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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