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22 浏览量:174 来源: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其他环境问题:烟气的脱硫塔循环回流水口未密闭,大量烟尘从回流水口排放。2、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该厂粉煤灰制砖项目,目前原料为石头、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碎后配比进行制砖。粉碎后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措施。3、原辅料储存、输送、处理等不符合要求:该项目破碎筛分工序未全密闭,输送皮带未密闭,仅破碎下料位置安装了集气罩,其余均未安装,破碎后的粉状物料露天堆放。4、未安装治污设施:隧道窑烟气未设置氮氧化物,颗粒物净化净化设施。
经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处理后,现该案件所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全部解决。经过现场核查,该案件已具备销号条件,予以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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