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5-08-05 浏览量:77 来源:中共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联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供销联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供销联社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整改工作

成立了以社党组书记闫树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实行整改工作台账管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编号,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政治责任,树牢“第一责任人”担当

单位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巡察要求,主动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对重点问题亲自把关,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

(三)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大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人人参与整改、事事关乎整改”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政治引领

针对巡察发现的政治建设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组织党组成员开展学习,并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提升干部从政治上看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五)融入中心工作,强化政治效果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检视本单位在落实供销综合改革、推动乡村振兴过程当中决策部署的不足,以整改成效践行政治担当,将整改措施转化为推动业务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供销联社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4项1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条,截至6月25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重要讲话不到位。

一是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社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发20241号、20251号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于2月12日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于6月16日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发20241号文件和中发20251号文件精神。同时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每一年度的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的必学内容。

二是关于未能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问题。

整改措施:社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有关“三农”工作的内容,于4月17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和习近平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的重要指示,并进行学习研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心入脑。在实际工作中,深入推进社有企业建设,研究制定了日杂批发采购站股份制改造方案并提交区政府审议。

2.落实主要职责效果不明显。

关于区供销联社工作与“三农”工作结合不紧密,未按照“三定”规定研究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已于2025年1月4日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2025年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做了全面部署。3月18日研究制定了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3.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关于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分工的问题。

整改措施:供销联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就如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已于2025年3月20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分工。

二是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党组在今年6月3日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明确今后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4.资产管理不到位。

区供销联社原办公用房,合同到期后未续租未收回,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利,造成国有资产无收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派专人调查该办公用房实际使用情况以后,及时收回使用权,于2025年2月11日向区政府递交请示,2025年2月12日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与财政局联系,及时登记到区财政局固定资产台账系统。目前正在着手研究该项固定资产使用问题。

5.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

关于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不完善,材料没有及时归档。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完善保密工作档案并及时归档,按年份和人员变动情况形成连续性的工作档案,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已经于4月29日结合单位实际出台《清河门区供销联社保密管理制度》,将保密人员变动情况报区保密局,形成工作档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关于没有经常性的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党组于1月份开展了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党的自我革命论述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深刻领会党的纪律建设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是党的生命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2025年5月13日机关党支部组织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

二是关于没有用好“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班子在4月份开展了习近平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并开展了集体谈话。在6月份,对孩子高考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党组经研究于5月30日制定了工作分工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7.库存现金未及时存入银行,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

整改措施: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社于2025年1月26日重新制定出台了《现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使用范围及限额、票据及印章管理、现金核算与盘点、审批程序等规定,并要求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现金相关业务,坚决杜绝违规事件发生。

8.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1月26日重新制定《清河门区供销联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凭证审批程序,无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不允许财务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9.“三重一大”制定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

整改措施:2025年4月28日修改完善了《清河门区供销联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2025年做到了严格决策程序,会上集体讨论,会议记录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0.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

一是关于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供销联社党支部深刻反思,认真梳理相关工作程序,于1月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4月3日组织学习了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2025年按照要求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开展党员大会和支部会议。

二是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完成相关流程的问题。

整改措施:党支部于3月2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整个流程,完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进行学习研讨、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等各项内容,做好各项内容归档工作。特别是个人对照检查要做到全面深刻,可操作性强,互相批评要做到直面问题,不避重就轻。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1.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关于2019年对区供销联社进行了巡察,其中班子成员没有及时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社党组在1月份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第十五次集学习时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学习研讨。5月13日,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社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供销联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反弹回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再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提升和长期整改的,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四风”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三)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供销联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快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建设,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为“三农”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

联系人:韩涛;联系方式:电话0418-6011992;电子邮箱qhmqxcb@163.com。



中共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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