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01 浏览量:60 来源: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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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我区以祖国和平统一和招商引资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管理台湾在野党、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县局级行政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党与非党合作共事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合作共事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参加经济建设。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加强联系,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市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9.08万元。
(二)关于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2万元。
(四)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预算为0万元。
(六)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没有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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