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6-10 浏览量:19 来源:清河门区数据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202464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文号:阜清政发〔2024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该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免申即享”工作,加快落实清河门区“助企纾困”政策,不断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现出台对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给予政府补贴政策,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府补贴范围

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首套企业印章(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三、政府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240元,用于首套印章刻制费用补贴。

四、补贴发放流程

(一)筛选确认。11月30日,区营商局汇同区市场局相关科室对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进行确认。

(二)补贴发放。经确认后,区营商局告知企业可享受该项“免申即享”补贴政策,企业提供印章刻制发票

(三)结算方式。区营商局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单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申请费用补贴,待款项拨付后,由区营商局统一发放。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数据局

解读人:刘超

解读人电话:0418-6011822

清河门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清河门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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