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日期: 2023-09-23 浏览量:70 来源:清河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陈颖主持召开与清河门区委书记李树坦,区委副书记、区长徐立东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陈颖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阜新市委常委、秘书长李进辉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树坦作表态发言,徐立东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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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副组长及巡视组成员;阜新市委常委、秘书长李进辉;清河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党(工)委书记;近两年退休的老领导,“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列席会议。

陈颖强调,清河门区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陈颖指出,巡视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视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县(区)党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其中,常规巡视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监督检查党委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等情况,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等情况。推动县(区)党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李进辉强调,清河门区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坚决贯彻省委巡视部署,按照巡视要求做好工作。要积极配合衔接,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巡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的。要强化纪律意识,坚持领导带头,自觉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要注重成果转化,真正将巡视工作成效体现到清河门区转型振兴实践中,助力全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李树坦表示,清河门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服从、全力支持、高效配合省委巡视组各项工作。一定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巡视组的监督检查。一定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决服从巡视组的安排,自觉接受巡视组的检查,正确面对巡视组的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积极正确对待,主动认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委巡视组将在清河门区工作2个月左右。信访联系电话为15668851026,邮政信箱为辽宁省阜新市A044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为XS15668851026@126.com,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征求意见箱:1号箱在清河门区委区政府南门西侧。2号箱在清河门区行政服务大厅正门南侧。3号箱在清河门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正门北侧。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清河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常规巡视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是关于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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