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19 浏览量:208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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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市和区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清河门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区政府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区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七)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八)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十九)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一)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二十二)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二十三)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二十四)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二十五)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7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2.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6.07万元,增长34.73%,主要原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增加。
(二)支出总计372.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5万元,资本性支出11.03万元。
2.项目支出217.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8.4%。主要包括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6.07万元,增长34.73%,主要原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万元,项目支出217.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07万元,增加34.73%,主要原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8.0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2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万元,占35.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万元,占4.62%;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占0.98%;农林水支出217.63万元,占58.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1.09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较大。
(2)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09万元。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8.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4.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和保险基数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较大。
5.农林水支出217.63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217.63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2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额较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由于本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故不涉及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4.03万元,自评平均分98.3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在2022年度区直部门决算中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007001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本级-210905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134.03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134.03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28.15 | 27.89 | 99.11% | 20 | 19.82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96.71 | 90.19 | 93.26% | 20 | 18.65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保证部门正常运行,完成上级任务 | 部门正常运转,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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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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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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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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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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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水平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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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0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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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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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95.2 | 0.95 | 1.6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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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可用财力不足未做足全额预算,在执行中追加事项较多,实际支出根据单位支出进度部分预算进行了结转 | 其他:依据往年数据以及年初可用财力尽最大可能做足全额预算,尽量避免在实际支出中进行预算追加。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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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 全部公开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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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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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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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 制度有效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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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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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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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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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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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应 | 政治效益 | 有利于提高民族素质 |
| 有效提高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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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民众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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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
| 有效建立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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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价得分 | 9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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