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清河门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解读
《清河门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清河门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解读

日期: 2022-10-17 浏览量:82 来源:清河门区妇联 责任编辑:清河门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清河门区委、区政府印发《清河门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清河门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二、决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阜新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阜新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清河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妇女、儿童、妇女工作、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促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发展领域和主要目标

两个《规划》的基本框架均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组成。   

妇女《规划》包括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

重点设置了81项主要目标,98项策略措施。

主要目标: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儿童《规划》包括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

重点设置了71项主要目标,89项策略措施

主要目标: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与实现清河门区转型振兴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监测评估

1.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协调组,由同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协调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2.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制度。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通过定期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    

3.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落实并逐步完善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方案,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扩充调整儿童发展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

4.加强监测评估成果转化利用。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规划目标落实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

解读单位:清河门区妇联

解读人员:宿静

联系电话:6011986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河门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清河门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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