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16 浏览量:233 来源:清河门区统计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审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涉外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7.协助管理乡镇街道统计助理任免工作,会同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
8.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9.收集和整理区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区内外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1.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6.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81万元,降低7.3%。
(二)支出总计61.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5万元,增长5.07%。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5万元,项目支出22.4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5.5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2.48万元,主要是专项普查活动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0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07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61.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95万元,增长5.0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3万元,减少33.57%;项目支出增加22.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第七次人口普查“两员”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3万元,比2020年增加2.95万元,增长5.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