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2-21 浏览量:797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清政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
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162次常务会议和国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民传字〔2017〕9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调整清河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秦福成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穆 迪 副区长
成 员:续宪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冯秋丽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冷红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曹 伟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云志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张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春艳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超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占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旸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宪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正航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林冬梅 区审计局副局长
吴 琼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继刚 区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副主席
贾丽娜 团区委副书记
宿 静 区妇联副主席
张艳军 区残联副理事长
范建忠 区法院副院长
陈艳博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立民 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冯占伟 区税务局副局长
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取暖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崔振勇同志兼任。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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