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17 浏览量:254 来源:区扶贫办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认真落实《辽宁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河西镇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 10号)文件精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提前采取干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基础上,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坚决守住底线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有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子纳入:一是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二是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合国灾重建,新迁建房),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三是法定赡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四是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管等违法犯法行为,有生产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拒不参与劳动的。
(二)监测范围
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统一要求以脱贫攻坚期全省扶贫标准1.5倍为线,由省乡村振兴局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逐年调整监测范围,2021年,监测范围为人均纯收入6600元,对人均纯收入6600元以下的脱贫户进行监测。
三、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规范风险消除
(一)监测方式
1.农户主动申报。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可向村委会主动提出的加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APP、12317咨询服务平台等线上申报。
2.摸底排查
每年乡镇都会对脱贫户进行收入核算,对于脱贫户家庭收入分条详细进行记录发现脱贫户收入低于省监测标准时及时纳入检测对象范围,对其进行帮扶。在平时工作中对脱贫户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脱贫户发生重大返贫风险时及时帮助脱贫户解决风险,保证其稳定脱贫
(二)识别程序。
通过以上途径发现的有返贫致贫风险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识别确认。
提交申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或通过线上按程序申请,如实提供家庭状况并签署家庭财产查询授权书。
2.民主评议,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对自主申请并签署家庭财产查询授权书的农户进行民主评议,经村委会核实后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3.乡镇审核,由乡镇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入户核查,经乡镇审核后确定监测对象拟定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并说明原因。
(三)风险消除。
每季应至少组织一次对检测对象进行消除风险评估,对收入和基本生活持续稳定,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风险消除标准。一是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半年以上;二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三是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四是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五是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兜底,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并持续跟踪监测。
2.风险消除程序。一是民主评议。经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提出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初选名单,经监测对象本人认可后,在村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乡镇审核。
四、风险消除后持续监测
在监测对象返贫风险消除后,要对脱贫户进行持续监测,评估脱贫户各项收入及支出,确保无返贫的风险。
清河门区河西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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