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12 浏览量:204 来源:区扶贫办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金、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防控扶贫资金风险,确保扶贫资金、资产保值增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使用注重效益、群众参与保障权益、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资产管理使用运营安全、规范、有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管理办法
(一)风险防控措施
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镇政府建立带贫主体风险监测机制,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带贫主体要主动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内控制度,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化解扶贫资金项目风险。
2.完善带贫减贫机制。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推动带贫主体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分享扶贫收益。支持贫困村盘活集体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提供多重保障。
(二)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1.规范扶贫资金使用。使用扶贫资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从严管理扶贫资金,精准、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扶贫资金。将返贫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扶贫资金支持范围。
2.全面绩效管理。要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各环节实施全过程跟踪问效。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条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逐一登记造册
1.扶贫资产登记。对镇实施的扶贫项目要摸清底数、全面核查,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做到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扶贫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使用状况、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等。
(四)扶贫资产收益分配
1.分配原则。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主动进行公开,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扶贫资产收益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据规定经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确定。
2.分配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丰富带贫减贫方式方法,鼓励探索通过生产托管、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就业带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对已稳定脱贫的人口,应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政策,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
3.分配标准。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坚持劳动致富,“不养懒人”,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配收益时,应当坚持先行脱贫标准,收益分配应留有余地,不分光分净、吊高胃口,在确保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实行差异化扶持,巩固脱贫成效。对丧失劳动力的,要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收益、有条件支付的方法。严禁“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对已经实施的扶贫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进行完善和调整。
清河门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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