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6-04 浏览量:262 来源:清河门区扶贫办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河西镇、乌龙坝镇,各行业部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根据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和《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阜乡振发〔20211号)要求,我区定于5月下旬至6月底全面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任务,以“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脱贫标准为依据,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按照“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区级主责、部门同责,镇级具体责任”的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规范标准,严密组织,深入细致准确排查问题,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后评估准备。

二、排查对象范围

(一)对象范围:全区各行政村的农户。主要是脱贫户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发生突发性变故的户,家庭收入水平较低、负担较重的户。

(二)重点人群:

1.有大病重病及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的家庭;

2.有重度残疾人的家庭;

3.有失能老年人口家庭;

4.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家庭;

5.子女教育支出较重的家庭;

6.因突发性变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排查内容

(一)稳定脱贫情况。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脱贫标准,查脱贫户稳定脱贫情况,重点是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情况。

(二)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了解脱贫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查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残疾、就业、产业及兜底保障等行业政策落实情况。

(三)防贫监测情况。查易返贫致贫群体“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情况。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存在未建立机制、程序不规范、日常监测制度不落实、帮扶不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脱贫不稳定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人群应纳未纳的情况,是否存在符合风险消除条件但未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的情况,是否在监测对象识别中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不精准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以陕西洛南扶贫造假事件为警示,对扶贫系统干部、相关行业责任部门干部以及基层干部、驻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否存在懈怠、不严不实、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调研反馈。

四、排查方法

此次集中排查由区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排查,各村第一书记为此次集中排查主要负责人,对排查结果区扶贫办要做好核查,做好迎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工作。此次集中排查方法主要包括:

(一)入户调查。查看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围绕排查内容逐项对照,查找存在问题,填写防止返贫致贫入户排查表(附件2)。

(二)调阅资料。调阅各镇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和行业帮扶政策等相关资料,了解掌握各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推进进度及落实成效。

(三)数据调度。由各镇人民政府填报汇总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核实汇总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作为省市督导抽查的主要依据和核实内容。

(四)个别访谈。通过进村入户,与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及群众个别访谈,或以召开行业部门座谈等形式,了解帮扶政策落实、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部署阶段(6月6日前)。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全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镇、村要明确排查责任人。二是研究部署集中排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依据《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阜清扶办发2021〕1号)制定排查方案,报区排查领导小组备案。

(二)组织动员阶段(69日前)一是制定区级排查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排查实施方案,细化措施,量化指导。二是开展排查业务培训。组织所辖乡镇,及时开展排查人员业务培训。三是上报排查工作责任人名单。各镇人民政府要分别明确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本级负责人和联络员,于6月8日16:00前将集中排查镇级责任人名单回执表(附件6)报送区集中排查领导小组。

(三)现场排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各县区要根据本级实施方案加快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原则上,各镇人民政府要对脱贫户进行100%排查,对普通农户中有大病重病及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整户无劳动能力、子女教育支出较重、因突发性变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进行重点排查;区级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同时做好市级抽查准备工作。现场排查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要汇总填报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5),加盖各镇人民政府公章,经各镇人民政府分管同志签字后,于6月20日前同时报送区集中排查领导小组。

(四)系统录入及总结报告阶段(6月21日至25日)。各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6月22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要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并上报镇级排查报告。区集中排查领导小组根据各镇人民政府排查报告、相关汇总数据,形成全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报告,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扛起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政治责任,发扬脱贫攻坚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排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排查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组织发动区扶贫办、相关行业部门和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

(三)压实部门责任。各相关“三保障”主责部门、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与政治担当,把此次排查作为迎接脱贫攻坚后评估前自查自纠的契机,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各部门对各自领域的排查结果负责。由区级行业部门填写行业部门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扶贫办。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镇人民政府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天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区级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抽查和指导,并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改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五)强化纪律作风。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较真碰硬开展排查整改,切实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做到排查问题不遮掩、不遗漏,解决问题不躲避、不走虚。要把严的纪律、实的作风贯穿排查整改全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清河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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