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22 浏览量:144 来源:清河门区市场局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本次抽检的样品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豆制品。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 、GB 22556-2008、GB 2760-2014、GB 2762-2017、GB 2763-2021、GB 2761-2017、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及相关要求。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5-甲基吗啉-3氨基-2-噁唑烷基酮(AMOZ,呋喃它酮代谢物)、6-苄基腺嘌呤、阿维菌素、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氟虫腈、腐霉利、镉(以Cd计)、铬(以Cr计)、甲胺磷、甲拌磷(以甲拌磷、甲拌磷亚砜、甲拌磷砜之和计)、腈苯唑、克百威(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孔雀石绿(系指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霉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灭蝇胺、铅(以Pb计)、噻虫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胺硫磷、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2计)、氧乐果、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指标。共抽检55次。
其中:
1.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4.8%,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镉(以Cd计) 。
2.抽检餐饮食品样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抽检糖果制品样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抽检调味品样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抽检豆制品样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合格食品名单见附表1
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表2
附表1:合格食品名单.xls
附表2:不合格食品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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