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10 浏览量:274 来源: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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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65万元,增长113.6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和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二是补发以前年度工资。
(二)支出总计14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
2.项目支出9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4%。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65万元,增长113.6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和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二是补发以前年度工资。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万元,项目支出9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5万元,增长113.6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和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二是补发以前年度工资。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万元,占3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占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175万元,占12.2%;农林水支出655万元,占45.5%;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2万元,占0.2%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5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缩减开支。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纪检监察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
(4)抚恤44万元。
(5)残疾人事业22万元。
(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9万元,主要是农村低保。
(7)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万元,主要是特困供养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支出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75万元,具体包括:
(1)农村环境保护150万元,主要是农村环境整治。
(2)退耕还林25万元,主要是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
5.农林水事务支出655万元,具体包括:
(1)农业支出402万元,主要是养殖项目补贴;
(2)水利支出26万元,主要是自来水维修;
(3)扶贫58万元,主要是扶贫生产发展;
(4)农业综合开发15万元,主要是土地确权支出;
(5)农村综合改革154万元,主要是补助41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3万元、农村改革示范点补贴8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缩减三公经费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增加91万元,增长210.93%,主要原因是2018年取暖费大多数都在2019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参加绩效管理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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