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清河门区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 2019-07-16 浏览量:20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日前,清河门区按照《辽宁省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清河门区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区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其中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2020年12月30日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100%网上可办,高频事项具备实现“最多跑一次”条件。
      《实施方案》围绕企业、群众办理次数多、社会反映强烈、与日常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事项,通过调查摸底,筛选出与群众和企业关联度最大的区级70个高频事项和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30个高频事项。
      《实施方案》提出,全区各级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事项梳理出第一批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同时,推进高频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打通层级间、部门间办事环节,实现高频联办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减环节事项清单。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高频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编制网上办事清单,实现咨询、申报到预审、办理、反馈全程在线。推动高频事项移动端办理,以公安、教育、民政、社保、医保、公用事业等领域为重点,梳理公布移动办事事项清单,制定适宜移动端办理的业务流程,推动实现更多办事高频事项“掌上查、指尖办”。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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