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 2025-07-18 浏览量:102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实施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财政部门坚持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提质效、推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714万元,实际完成7714万元,为调整预算7714万元的100%,同比1071万元,增长16%。其中:各项税收收入完成5779万元,同比435万元,增长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非税收入完成1935万元,同比636万元,增长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区十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16569万元,根据上级各项补助情况调整预算数为66695万元,实际完成535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3%比年初预算增支35144万元,增长202.0%;比上年实际支出增支1049万元,增长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财政总收入86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5012万元,上年结余12119万元,调入资金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334万元。

2024年财政总支出86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90万元,上解支出6891万元(体制上解3084万元、专项上解38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593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31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区十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全区2024年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实际完成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区十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全区2024年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0万元,根据上级各项补助情况调整预算1448万元,实际支出12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1%, 比上年实际支出减支51万元,下降4.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万元,同比增收5万元,增长10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同比增支23万元,增长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62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2万元,上年结余428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2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调出资金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9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1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595万元、利息收入1万元、转移收入77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8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584万元、转移支出158万元、其他支出45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104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9万元,本年末滚存结余11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0.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69亿元、专项债券2.88亿元。

(二)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市政府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0.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3亿元、专项债务2.88亿元。2024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0.57亿元,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三)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情况

2024年全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95亿元,其中:本金1.39亿元、利息0.56亿元。

(四)化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完成债务化解0.13亿元。

六、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民生保障提质增效,群众福祉持续增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下,财政部门紧扣民生需求扩面提标的工作主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2024年民生领域投入达37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1%,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民生保障体系。其中:教育支出6841万元夯实发展根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6万元织密安全网,卫生健康支出2053万元守护全民健康,城乡社区支出8224万元提升宜居品质。通过全面落实养老金调标、困难群众救助扩面等政策,确保高龄津贴、优抚资金、残疾人补贴等民生资金精准直达,切实将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二)筑牢“三保”防线,夯实财政运行根基
  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预算中的优先地位,构建全链条保障机制:一是实施预算编制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按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二是建立区级预算联审机制,强化库款动态监测预警;三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日调度、月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提前研判风险、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组合拳,确保基层运转“不断链”、民生政策“不打折”、工资发放“不延时”,切实守牢财政平稳运行的底线。

(三)严守债务红线,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防爆雷、控增量、减存量”要求,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坚持把“化债务、保安全、促运行”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担当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防新增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筑牢财政安全之堤。

(四)厉行节约提效能,精打细算过紧日子
  继续深入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将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艰苦奋斗精神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严控“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创新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绩效管控,通过把“紧日子”过成“新常态”,最大限度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多措并举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系统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统一共享税收分成比例,建立增值税增量阶梯分享机制;全面完成乡镇金库撤并工作,完善“乡财县管”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区级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同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重大项目实施“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三维管控,2024年重点评价项目资金达3845万元,有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经济运行仍存在较大困难和不足: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基础仍不牢固、“三保”等刚性支出逐年增长、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投入仍需维持、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增、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对此,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争取和用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全区财政工作既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也需应对诸多风险挑战。我们将始终秉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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