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0 浏览量:16 来源:清河门区信访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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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全区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区委、区政府同志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市有关部门做好清河门进京上访群众接待劝访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分流工作,负责民心网区长留言板、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的办理。
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省、市、区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中央及省、市、区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进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信访工作。
五、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镇街和区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对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47.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47.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9.3万元;
2.项目支出4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98.6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办公楼体装修装饰改造费用和信访维稳经费。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7.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行政运行费和事业运行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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