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26 浏览量:93 来源:清河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4年,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清单,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分内事”和“责任田”。
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对全区4个镇(街)、51个部门进行书面述法考核,述法工作全覆盖。随机抽取区委政法委,乌龙坝镇,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文旅局党组5家单位进行现场述法,区委书记现场点评“一把手”,激发了全区上下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一是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年终述职报告,全面压紧压实法治责任。
二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文件,坚持研用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实际行动,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思想基础。
三是落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清河门落实落地。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要求部署上来,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4个方面39项任务,照单全收,全部完成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果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规范行政权力行使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清河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开展全区政府系统行政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和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全年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地实施。
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对不符合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及其他政策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4次,废止文件1件,保留126件,修改5件。
(二)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降低政府法律风险,将政府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重点选取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优化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受理制,落实相关制度规则,梳理出“告知承诺”事项 46 项,“容缺受理”事项 133 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1450 项,其中,“6+1”政务服务事项 661 项,进厅率 100%。网办率 100%。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推动“政企直通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企业提供温馨的贴心服务。已将164家企业录入“政企直通车”并进行项目管家动态管理,建立了重点企业联络员、服务企业专班,创新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的服务模式。推进“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常态服务机制。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结合企业需求,深化改革,优化法律服务,多部门联动,全程服务,动态跟踪反馈办理进展,实现“网格化”“闭环式”管理。加强市场公平竞争,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清理,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严格落实《阜新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克服困难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加大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保护社会公众知情权利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务服务各环节,确保行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以公开促规范。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更新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公开区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依法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按时按点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网站公告、“清河门宣传”、专题栏目等形式,将政策、企业服务、民生公益等信息及时发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打造高效透明的法治政府。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权责清单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清单,按照“谁梳理、谁公示”的原则,各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的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官网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57人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明确执法资格考试前必须进行培训才能参加考试,对未参加培训的人员,执法证不予年检,确保执法人员素质;因调离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退休、不予年检等原因,全年注销执法证25个。
(二)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开展案卷评查3次,对各执法单位2023年9月以来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案卷进行评查,认真分析和总结评查结果,已梳理共性和个性问题7个,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举办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案例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错误和盲区,对18个日常执法当中涉及的易错点,逐一进行讲解,加深了对办案过程中执法程序的认识和理解,对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产生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界人士中选聘十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是坚持真查实纠,狠抓整改提升。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制约行政执法质效提升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等方面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排查,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即查即改、立改立行。对排查出的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果,制定了清河门区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联合检查计划,对检查频次高的企业和事项,对部门联合抽查进行整合,实现“应联尽联”,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被管理服务的企业、市场主体反映良好。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持续实施“日报告、周计划、月统筹”机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每日工作动态,统筹执法资源,细化执法计划,形成执法合力。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大局和谐稳定
(一)充分发挥调解作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受理案件数、咨询数和结案数均照去年有所上升,2024年共代理民事诉讼77件,行政诉讼2件,刑事辩护2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54件、妇女15件、残疾人4件、未成年人2件、老年人29件、援调对接案件1件,咨询人数200余人次,无错案。
二是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纠纷。区司法局与区法院、清河门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推动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构建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好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线,全年调解纠纷403件,涉及人数800余人,充分发挥调解作用。
三是做好“阜政通”融合品牌。“阜政通”平台受理群众诉求490件,办结率97.96%。12345平台,受理群众诉求683件,办结率95.9%,群众满意率98.05%。信访事项“三率”全市第1。
(二)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拓宽行政复议渠道
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便民为民能力建设。建立了覆盖线上线下、城乡全域的行政复议受理网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咨询台,以两镇司法所为依托设立了行政复议代办点;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吸纳入口,建立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复议信息体系。
(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印发《2024年清河门区区直及市直驻区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普法对象,
二是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2024年结合春节、“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清明节、助残日、民法典宣传月、“六一”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采摘节、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法宣节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近20次,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册2000余份。
三是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选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与28个村(居)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培养153名法律明白人。推动落实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模式,把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群众优势结合起来,明确结对工作要求。通过为村(社区)社会治理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更好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确保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到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基本实现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理念未普遍树立。理论学习不够深,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力度有待提高。
二是部门协作有待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区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氛围不足。
三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充实。部分单位法治机构不够完善,人才配备不足,法治力量较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还有不相适应的情况。
七、2025年工作安排
总结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2025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和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推进审批服务更高效、更便利;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巩固“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成效;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包容免罚制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提高精准普法水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机制、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诉调工作力度,持续放大“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形成有困难找法援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培养激励制度,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在社会治理中的中坚作用。
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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