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9-10 浏览量:81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阜清政办发〔20258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河门区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清河门区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根据《阜新市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在深入推进《国内动态清样》反映农村道路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实现清河门区农村道路管工作常态化,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长效管养机制,实现农村道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投资效益,不断提升农村道路技术状况和优良路率,有效降低农村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率,提升农民群众对道路通行条件的满意度,推进地区农村道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农村道路主要是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其中: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公路网规划,连接县(市、区)、乡(镇)、建制村、重要交通节点以及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主要道路;村内道路主要是指位于城乡结合区域、乡镇区域、行政村或自然村区域除农村公路之外的道路。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

1.加强区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负责制定全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政管理等工作;建立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机制,具体承担政府对农村道路养护绩效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加强区级资金统筹,会同区交通运输局下达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资金预算;加强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督导检查工作。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

2.明确区级有关部门职责。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对符合省交通运输厅标准要求的村内道路核定后纳入农村公路规划路网,成为农村公路后按政策执行。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对村内道路(“一事一议”道路、高标农田作业路)加大政策支持,督促指导镇村对已建成的村内道路明确产权和管养主体责任并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河西镇、乌龙坝镇)

3.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各镇政府在区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乡、村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域环境整治,镇政府要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资金支持,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河西镇、乌龙坝镇、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农村道路资金保障机制

1.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按照《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足额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的资金投入,优先安排路况较差、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实施养护工程,确保农村公路路况稳定提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区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区 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明确农村公路养护作业主体:根据《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养护工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交由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河西镇、乌龙坝镇、区交通运输局)

2.提升日常养护水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日常养护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镇村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镇村要依据路长制工作要求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道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村道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及时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日常保养、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将乡村道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村民委员会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责任单位:河西镇、乌龙坝镇、区交通运输局)

3.加强养护工程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农村公路路况检测评定结果,结合公路使用年限、交通量增长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优先安排水毁路、严重破损农村公路、灾害风险路等严重影响百姓出行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重点整治病害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路段。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养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养护工程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需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查批准。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养护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加强养护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两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长效机制建立进展情况,发现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有效监督的积极性,为长效机制建立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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