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飞翔皮革制品有限公司18万张皮革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24-03-13 浏览量:125 来源:清河门区皮革开发委员会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环评报告全本获取方式

报告书全本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Y0H6M3XEVcWPPPLj6FhbA?pwd=b0dl

提取码:b0dl报告书全本纸质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园区入园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新市飞翔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产业基地(新昌路)

联系人:吴江

联系方式:15042523748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5142048937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UVcDEaQRecbNtt1XS0WuA 提取码: mqe1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建议、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公众在填写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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