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04 浏览量:364 来源: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辽宁大慧皮革糅制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标张牛皮鞣制、30万标张猪皮鞣制棒球手套革及年精洗加工1万吨羊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大慧皮革糅制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标张牛皮鞣制、30万标张猪皮鞣制棒球手套革及年精洗加工1万吨羊毛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大慧皮革糅制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仁和街西侧、知春路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9859m2,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建设有3座生产厂房,年加工35万标张牛皮鞣制、30万标张猪皮鞣制棒球手套革、年精洗加工1万吨羊毛,项目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大慧皮革糅制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仁和街西侧、知春路北侧
联系人:鲁宁
联系电话:150418116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志强
电话:1399888721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可以将意见表发至n1656@qq.com邮箱。
七、有效日期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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