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28 浏览量:220 来源:清河门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徐思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2.事项简述: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3.办理材料:
(1)备案函;
(2)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
(3)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
4.办理方式:窗口或邮寄方式受理。
5.办理时限:自收到企业年金备案材料文本之日起 15日内
未提出异议。
6.结果送达:窗口或邮寄方式交付。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 办 事 时 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2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清河门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10.咨询查询途径: 0418-6011523
11.监督投诉渠道: 0418-60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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